
公告日期:2021-04-22
证券代码:837548 证券简称:ST 凯兰德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凯兰德运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凯兰德运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兰德”或“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收到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主办券商”)出具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方解除与凯兰德运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主办券商拟单方面解除与公司的持续督导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双方于 2015 年 8 月 30 日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
(以下简称“《督导协议》”),由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凯兰德运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
持续督导。2016 年 5 月 20 日,凯兰德股票正式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转让。
督导期间,华安证券已按照规定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但凯兰德自 2019 年 5 月以来,未按协议约定向华安证券支付持续督导费用。华安证券督导人员多次向凯兰德催收以上督导费用,但凯兰德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一直未支付。迄今为止,凯兰德已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缴纳督导费用。
华安证券于 2021 年 1 月 16 日、2021 年 2 月 22 日、2021 年 3 月
30 日书面催告三次后,凯兰德仍未足额缴纳,且目前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三条规定,主办券商可以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若凯兰德不能按期支付督导费用,将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司因无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华安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生效。
公司对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存在异议的,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主办券商提出书面异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据《督导指引》第四十八条规定,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将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主办券商单方出具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经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华安证券关于单方面解除与凯兰德运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特此公告。
凯兰德运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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