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28
公告编号:2023-037
证券代码:837561 证券简称:汉瑞森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汉瑞森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苏州汉瑞森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规划的需
要拟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2023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各项事宜的议案》,于 2023 年 7 月 5 日向全国
股转公司提交主动终止挂牌申请材料并获受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关于同意苏州汉瑞森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7 月 31
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 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异议股东具体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全体证券持有人
名册》,截至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28 日),
公司在册股东共 67 名。
根据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情况,出席和授权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 2 名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 25,549,86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公告编号:2023-037
61.3844%,1 名股东对各项议案投赞成票,持有表决权股份 23,001,868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2735%;1 名股东对各项议案投反对票,持有表决权股份 2,548,000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65%。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共 65 名,持有股份共计 16,072,88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6156%。因
此存在 66 名异议股东,其中 65 名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1 名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
(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根 据 公 司 2023 年 4 月 20 日 在 股 转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苏州汉瑞森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苏州汉瑞森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为保护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1)、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该次股东大会或参会但未对《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申请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6、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的股东。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主体不再承担前述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提示性公告首日起,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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