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30
公告编号:2021-008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艾森博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
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要求,北京艾森博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2020年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1)第 470232号)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
艾森博公司 2020 年发生净亏损 4,437,389.82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10,963.01 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963.01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艾森博公司的总资产为 21,075,473.40 元,总负债为 43,792,500.80
元,净资产为-22,717,027.40 元,且高级技术人员离职情况严重。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艾森博公司虽已对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定了相关措施,但我们未能就与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未来应对计划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对艾森博公司自报告期末起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做出明确判断。
资产类情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艾森博公司应收账款、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的 43.59%。艾森博公司对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的 54.41%没有提供债务人地址及联系方式,我们无法执行函证审计程序;对提供债务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的部分,我们全部执行
公告编号:2021-008
函证审计程序。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我们收到回函金额占期末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的 7.66%,剩余款项尚未收到回函。对于艾森博公司未能提供债务人地址及联系方式部分以及未收到回函部分,我们无法实施有效的替代程序来判断公司上述款项期末余额是否真实存在。
负债类情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艾森博公司应付账款、预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占负债总额的 93.26%。艾森博公司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期末账面价值的 37.83%未能提供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我们无法执行函证审计程序;对提供债务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的部分,我们全部执行函证审计程序。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我们收到回函金额占期末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的 55.02%,剩余款项我们尚未收到回函。对于艾森博公司未能提供债务人地址及联系方式部分以及未收到回函部分,我们无法实施有效的替代程序来判断公司上述款项期末余额是否真实存在。
鉴于对上述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且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我们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及相关业务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监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事项的说明
监事会对报告中所涉及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所述事项所做的说明均无异议。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说明!
北京艾森博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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