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7
公告编号:2024-004
中兵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兵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兵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业务情况,我们予以认可。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公告编号:2024-004
益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四、《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利益和持续稳定的发展。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遵守了自愿、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求本人意见,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各关联方董事在表决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经理层成员考核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该议案是依据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考核结果客观公正,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奖励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增强经理层成员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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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持续稳定发展。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袁建国董燕 赵新宙
2024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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