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7
武汉博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博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0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4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阮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武汉博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总经理江永胜在董事会上做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故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武汉博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拟定了 2020 年工作报告,报告内容主要阐述了董事会在 2020 年所完成的工作以及对 2021 年的工作安排。该报告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故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武汉博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财务管理中心阐述2020 年公司财务运营状况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故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武汉博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予以汇报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故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 2020 年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故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予以汇报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股转公司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2)《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故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1.议案内容:
武汉博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2020 年聘请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鉴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执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此次审计机构的续聘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股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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