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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4-27 16:21:21 股吧网页版
博昇光电: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27


武汉博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提请武汉博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 9: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574 博昇光电 2021 年 5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齐伟、张伟律师。
(七)会议地点
武汉博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0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 2020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编制了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及2021 年度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 2020 年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约定编制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 年年报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3)及《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2)。
(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武汉博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2020 年聘请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鉴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执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此次审计机构的续聘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股转公司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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