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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8-24 16:15:01 股吧网页版
博昇光电: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24



武汉博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8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博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0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8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阮景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作了《武

汉博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8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武汉博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一》

1.议案内容:

2022 年 3 月 16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合同编号:

兴银鄂流贷字 2202 第 B001 号,借款金额 560 万元整,借款利率为 LPR+1.0%,

借款期限为 2022 年 3 月 16 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司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

及补充协议,合同编号:兴银鄂抵押字 2202 第 B008 号,兴银鄂抵押字 2202 第

B009 号;公司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编号:兴银鄂质押字 2103第 B001 号;阮景、谢晓娟提供自然人保证,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编号:兴银鄂个人担保字 2104 第 B001 号;江永胜、刘怡峰提供自然人保证,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编号:兴银鄂个人担保字 2104 第 B002号;冯成莺、蒋碧云提供自然人保证,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编号:兴银鄂个人保证字 2104 第 B003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8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武汉博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表决人数不足 3 人,

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江永胜、阮景、冯成莺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二》

1.议案内容: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合同编号:

兴银鄂流贷字 2205 第 B001 号,借款金额 100 万元整,借款利率为 LPR+0.65%,

借款期限为 2022 年 5 月 31 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30 日;公司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兴银鄂抵押字 2202 第 B008 号,兴银鄂抵押字 2202 第 B009 号;公

司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编号:兴银鄂质押字 2103 第 B001 号;阮景、谢晓娟提供自然人保证,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鄂个人担保字 2104第 B001 号;江永胜、刘怡峰提供自然人保证,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鄂个人担保字 2104 第 B002 号;冯成莺、蒋碧云提供自然人保证,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鄂个人保证字 2104 第 B003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8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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