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08
公告编号:2023-011
证券代码:837574 证券简称:博昇光电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武汉博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武汉博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阮景、黄俊国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31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9 月 6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9 月 4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武汉博昇光电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阮景 董监高 董事长
黄俊国 董监高 信息皮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
公告编号:2023-011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上述行为
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阮景、信息披露负责人黄俊国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决定对博昇光电、阮景、黄俊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3-011
《关于对武汉博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阮景、黄俊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3]31 号)
武汉博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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