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7
公告编号:2020-038
证券代码:837574 证券简称:博昇光电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武汉博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8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博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0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8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曹君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 关 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作了《武汉博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0-03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8 月 27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网站
www.neeq.com.cn 发布的《武汉博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4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创新层挂牌公司中期报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基础层挂牌公司中期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博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0-038
武汉博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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