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12-27 15:40:36 股吧网页版
川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27


证券代码:837581 证券简称:川力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自贡市川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施建国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施洋因个人原因缺席,委托董事王艾平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施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二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之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现提名施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施建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股转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

施建国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13,300,000 股,持股比例为54.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艾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二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之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现提名王艾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王艾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股转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
求。

王艾平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 3,748,000 股,持股比例为 15.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施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二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之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现提名施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施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股转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
施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 7,552,000 股,持股比例为 30.7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