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7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37608 证券简称:ST 阳光坊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宁夏阳光坊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宁夏
阳光坊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兆元、张春梅采取出
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宁夏阳光坊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兆元、张春梅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6 月 26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6 月 26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宁夏阳光坊节能科技股
挂牌公司 --
份有限公司
金兆元 董监高 董事长、总经理
张春梅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4-007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宁夏阳光坊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示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兆元,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春梅未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示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九的规定,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示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决定对阳光坊、金兆元、张春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拟不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或行政诉讼,并将持续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宁夏阳光坊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兆元、张春梅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7 号)。
宁夏阳光坊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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