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9
证券代码:837619 证券简称:微柏软件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广州市微柏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参股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业务发展情况,为实现公司战略布局和提升市场影响力,公司与自然人胡学超合资成立北京微柏易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广州微柏认缴出资人民币 30 万元,持股比例为 30%;胡学超认缴出资人民币 70万元,持股比例 70%。新设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 30.0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总资产、
净资产比例均未达到 50%,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条件,此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参股公司》的议案。董事会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 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 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微柏易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具体以当地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地址:北京市(具体以当地工商登记为准)
主营业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软件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档案管理技术服务;软件批发;档案管理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跨地区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金 出资比例或持 实缴金额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额 股比例
胡学超 现金 70 万 70%
广 州 市 微 柏 现金 30 万 30%
软 件 股 份 有
限公司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
√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 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发展需要,公司与自然人胡学超合资成立北京微柏易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广州微柏认缴出资人民币 30 万元,持股比例为 30%;胡学超认缴出资人民币 70 万元,持股比例 70%。
四、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的规划,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二)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出发所做出的慎重决策,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