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8
证券代码:837620 证券简称:永力达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浙江永力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620 永力达 2021 年 5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天赞律师事务所陈信国、韩松律师。
(七) 会议地点
浙江省衢州市临溪路 39 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该报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公告编号:2021-001、2021-002),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审议《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更好的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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