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8
证券代码:837620 证券简称:永力达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浙江永力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20 日 9:00
2、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620 永力达 2022 年 5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天赞律师事务所陈信国、韩松律师。
(七) 会议地点
浙江省衢州市临溪路 39 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浙江永力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永力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起草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浙江永力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永力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起草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浙江永力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永力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起草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该报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公告编号:2022-004、2022-005)。
(四)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浙江永力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永力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起草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浙江永力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永力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起草了《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为一年。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计划及国家金融政策,结合公司投融资计划,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中、短期贷款、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和保函等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