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837630 证券简称:ST 威龙 主办券商:麦高证券
安徽威龙再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安徽威龙再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威龙再制造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后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公司存在大量逾期债务,债务重组尚在进行中,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债务重组事项自2022 年重组协议签订以后,已与公司全部债权人签订了和解协议,现重组进度处于重组方按和解协议约定的条款偿还债务的过程中。因重组方内部资金审批未及时完成,自 2022 年10 月起债务偿还中止,截至审计报告日尚未恢复。
如财务报表附注 2.2 持续经营所述,威龙再制造公司
2022 年度发生净亏损 4,426,813.76 元,截至 2022 年末累计
亏损 133,396,043.62 元,且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威龙再
制造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总额 143,448,843.70 元。债务重组事项虽然在推进过程中,但其结果仍具有不确定性。
上述事项我们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判断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2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我们对此事项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
二、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
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我们认为,上述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仅限于对预计负债、营业外支出项目产生影响,且不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该等错报不会影响威龙再制造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不具有广泛性。
三、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公司存在大量逾期债务,债务重组尚在进行中,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该事项旨在说明威龙再制造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
制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不影响威龙再制造公司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上述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相关描述不属于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已在审计报告中特别说明旨在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并构成对财务报表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五、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一)上年导致出具保留意见事项
1、公司存在大量逾期债务,债务重组尚在进行中,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威龙再制造公司 2021 年发生净亏损 32,403,248.77 元,
截至 2021 年末累计亏损 129,160,323.31 元,且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威龙再制造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总额141,309,243.96 元。截至报告日仍存在“大部分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大量逾期未偿还债务,实际控制人的股权被质押,公司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等状况,公司拟通过债务重组化解公司债务问题,债务重组协议已拟定,重组各方就协议内容执行审批程序中,重组相关事项处于推进过程中,但重组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或有事项
威龙再制造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凤国保存在债务互相担保,我们未获取威龙再制造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凤国保个人部分债务提供担保的相关合同,无法预计该担保事项对威龙再制造公司的具体影响金额。
威龙再制造公司存在大量诉讼事项,已披露的诉讼案件均处于已判决未执行状态,威龙再制造公司与诉讼相关的内部控制环境薄弱,我们无法保证威龙再制造公司诉讼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性。
(二)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1、公司存在大量逾期债务,债务重组尚在进行中,公司的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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