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22 16:57:20 股吧网页版
晨达股份:出售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2


证券代码:837633 证券简称:晨达股份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上海晨达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转让方:上海面小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面小圈)

受让方:浙江河马管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河马)

交易标的:宜昌扬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扬顺)10%股权

交易事项:上海面小圈出售其持有宜昌扬顺的 10%股权

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本次股权交易的价格为人民币 3300 元

交易结果:交易完成后上海面小圈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

协议签署地点:中国上海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75,281,715.59 元;净资产额为人民币 73,466,680.62 元。期末资产
总额的 50%为 87,640,857.80 元;净资产总额的 50%为 36,733,340.31 元,期末
资产总额的 30%为 52,584,514.68 元。本次出售资产按账面价值算,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宜昌扬顺 10%股权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72,084.49 元,净资产额
为 3,281.65 元。本次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0411%;本次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比例为 0.0045%。故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上述标准,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总经理运用公司资产对外投资权限为:单一项目的投资额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百分之十,单一自然年度的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对外投资权限为:单一项目的投资额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单一自然年度的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但经总经理按权限已审批的投资事项除外。股东大会运用公司资产对外投资权限为:超出总经理、董事会权限或按权限董事会应审未审的全部对外投资。”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为
人民币 73,466,680.62 元,净资产的 10%为 7,346,668.06 元,净资产的 30%为
22,040,004.19 元,净资产的 50%为 36,733,340.31 元。本自然年度已对外投资总额为 819.95 万元。此次公司对外投资额为 0.33 万元,本年度累计对外投资总额将达到 820.28 万元,该额度未超过前述总经理审批权限。故该事项由总经理审
批通过,无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总经理签署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其持有全部参股公司股权的总经理决定书》。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