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30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37654 证券简称:文昌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湖南文昌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湖南文昌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文昌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李献清先生及其近亲属为公司向银行或第三方申请授信、贷款无偿提供关联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财产抵押、
股权质押等,2024 年度预计担保总额为不超过 15,000 万元,发生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持续发展需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预计公司 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在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的决议有效期将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
届满,为了继续顺利推进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工作,公司拟将上述两项议案决议有
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再行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若在此有效
公告编号:2024-001
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为本次发行上市注册的决定,则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除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延长外,涉及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该议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张学忠、刘瑛、于忠东
2024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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