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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15 17:54:57 股吧网页版
世纪优优: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世纪优优(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5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关于世纪优优(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市东长安街 10 号长安大厦 3 层

电话:010-65288888

传真:010-65226989

目 录

释义......2

正文......6

一、关于本期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6
二、关于发行对象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及是否为
持股平台......7

三、关于本期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性......8

四、关于本期发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性......8

五、关于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合规性......12

六、关于本期发行新增股票限售安排合法合规性......17

七、关于本期发行是否符合分期发行要求...... 17

八、关于本期发行是否存在重大调整事项...... 18

九、关于本期发行的结论性意见......18

释义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指定涵义:

公司/发行人/世纪优优 指 世纪优优(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汇隆华泽/发行对象 指 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股票发行 指 世纪优优(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定向发行不
/本次定向发行 超过(含)3,125,000 股股票的行为

本期发行 指 世纪优优(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之
第一期发行

《定向发行说明书》 指 《世纪优优(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
说明书》

《定向发行说明书 指 《世纪优优(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
(修订稿)》 说明书(修订稿)》

《股票分期发行说明书 指 《世纪优优(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分期发行
(第一期)》 说明书(第一期)》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指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世纪优优(天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主办券商 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电总局 指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众公司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定向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定向发行指南》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

《诚信监督管理指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
(股转系统公告〔2021〕643 号)

《定向发行指引 1 号》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规
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世纪优优(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尚公/本所 指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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