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6
世纪优优(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分期发行说明书
(第二期)
住所:中新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482 号创智大厦 1-915-03
主办券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2024 年 7 月 26 日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 基本信息 ...... 6
二、 本期发行计划 ...... 7
三、 其他重要事项(如有) ...... 14
四、 本期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 14
五、 中介机构信息 ...... 17
六、 有关声明 ...... 19
七、 备查文件 ...... 23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目标公
指 世纪优优(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世纪优优、发行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律师 指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津优优卓远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优优卓远 指
伙)
汇隆华泽投资 指 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对象
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第一期发行时签署的
《股份认购协议》 指 附生效条件的《世纪优优(天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认购协议暨投资
协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对象于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2024 年 4 月 28 日第一期发行时签署的《世
指
协议》 纪优优(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
行股票认购协议暨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广义的版权即指著作权,包括多项人身权和
财产权。本发行说明书中,版权主要指视
听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
版权 指
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
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视频作品的
权利。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
《定向发行规则》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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