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31
公告编号:2024-084
证券代码:837666 证券简称:世纪优优 主办券商:联储证
券
世纪优优(青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按期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鉴证报告》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世纪优优(青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已披露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在 2024 年半年报编制期间发现前期会计差错,并第一时间与公司审计机构就该事项进行沟通。但由于审核期间临近半年报公告披露日期,会计师无法在 2024 年 8
月 30 日之前出具《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关于延迟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鉴证报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第十二条的规定(“挂牌公司不能按照本指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要求,及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意见或专项鉴证意见的,应单独披露“提示性公告”,就无法及时披露的原因、预计披露时间进行说明,并应当在该公告公布之
日起两个月内完成相关意见的披露。”),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在提示性公
公告编号:2024-084
告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未按期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鉴证报告》。
截至目前,公司年审会计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完成相关工作。为确保尽快完成差错更正鉴证报告,公司已经着手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正在积
极与会计师沟通,预计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鉴证报告》
及本次前期会计差错相关公告文件的披露。
特此公告。
世纪优优(青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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