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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04 18:42:18 股吧网页版
益生康健: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04


证券代码:837667 证券简称:益生康健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青岛益生康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益生康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使投资管理真正 做到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的范围根据《公司章程》的释义确定,
包括以下具体形式:

(一)股权投资活动

1、新设立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股权或权益性投资;

2、以新增或购买存量权益的方式取得或增加被投资企业权益;
3、合营方式的投资;

4、对已有投资项目增资的。

(二)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投资活动

购买上市公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委托贷款、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各种金融衍生产品及其他债权或结构性投资等风险投资。

出售上述对外投资所形成的股权或权益受本制度约束;公司购买及出售上述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不受本制度约束。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控制的所有企业的对外投资行为遵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公司投资权限的划分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可以分期缴足出资额的,应当以协议约定的全部出资额计算。

第六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时,还应适用《公司章程》、《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管理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某一具体事项,如《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决策权限低于本制度规定的,则该等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应适用本制度。

第三章 公司投资管理机构

第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将研究成果及建议与对外投资提案一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投资项目的初步筛选。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股权投资的具体实施,包括公司重大新增投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含投资风险和投资回报分析)、尽职调查、商务谈判、投资效益评估等事宜。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投资活动,包括购买其它上市公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委托贷款、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各种金融衍生产品及其他债权或结构性投资等风险投资的具体实施,包括进行投资效益评估、筹措资金等事宜。

第十二条 公司其他部门按部门职能参与、协助和配合公司的对外投资工作。

第四章 对外投资审批程序及实施管理

第一节 对外投资的审批及实施程序

第十三条 股权投资审批程序如下:

(一)由财务部负责搜集潜在被投资方或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对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进行可行性分析并编制报告草案;
(二)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可行性报告草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决策或提交董事会授权之董事集体决策;

(三)如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的,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股东大会对此次对外投资予以审议;

(四)已批准实施的对外投资项目,由财务部具体实施。

第十四条 财务部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可单独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

第十五条 股权投资项目应与被投资方或合作方签订投资协议。协议经相应的决策机构审议批准后方可签署。协议签署后,公司应按投资协议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

在签订投资协议之前,不得支付投资款或办理投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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