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7
证券代码:837678 证券简称:园禾方圆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北京园禾方圆植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修订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17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园禾方圆植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 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北京园禾方圆植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及《北京园禾方圆植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 规则。
第二条 组成人数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 1 人。
第三条 监事会日常事务处理监事会主席负责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并保管监 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董事会秘书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主席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可以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主席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七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
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主席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通知在会议召开 3 日前送达全体监事。
第八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 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应当提前十日通知参会人员,通过直接专人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需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参会人员,但情况紧急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口头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监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并提供相应的决策材料。
第十一条 会议召开方式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
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