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31
公告编号:2021-014
证券代码:837684 证券简称:英妮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英妮股份”)委托,审计英妮股份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
审会字(2021)第 326105 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董事会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基本情况
审计机构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英妮股份存货账面价值 12,634,117.88 元,我
们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盘程序,也无法实施其他替代程序以对存货数量和状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存货账面价值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做出调整以及应调整的金额。
2、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17,424,592.67 元,
计提坏账准备 50,644,559.77 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49,353,148.55,计提坏账准备 23,089,009.92 元。因英妮股份关键管理人员离职以及与客户方结束合作关系等原因,我们无法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实施函证,也无法实施其他有效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余额和可收回性。
3、英妮股份因与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借款等纠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我们未能获取英妮股份全部已决诉讼或可能存在的未决诉讼及潜在的法律诉讼相关
的合同、判决书及司法执行文件等资料,也无法实施其他有效的审计程序以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上述诉讼事项可能对会计报表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1-014
二、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该项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导致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连续两年持续亏损,未弥补亏损接近实收资本总额,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大部分员工离职,业务经营处于半停滞状态,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因人员数量和业务规模的萎缩,公司财务会计资料保存不够完整,且与部分客户的业务关系维护不足,对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的可收回性和存在性等问题,公司无法向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其认为可靠的审计依据。
公司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目标市场整体发展不畅,市场整体需求和出货量没有出现预期的增长,且公司市场开拓进度也未达预期。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以及董事会说明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该审计意见相关事项所做的说明均无异议。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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