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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6 16:49:28 股吧网页版
英妮股份:关于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0-16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
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或“主办券商”)作为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妮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近期给予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10 月 13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9 月 30 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环西路 103 号 558
室。

吴丽英,时任董事长。

高天强,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2、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规定,“挂牌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
年度报告”。因疫情影响,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发布《关于做好
挂牌公司等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 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披露 2019 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可在履行《通知》的要求后延期披露,但原则上不晚
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

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妮股份”)已根据《通知》的要求发布了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的临时公告及主办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意见,但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仍未编制并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信息
披露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英妮股份时任董事长吴丽英、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高天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第 6.2 条、第 6.3
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给予吴丽英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对高天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 对公司的影响

英妮股份系基础层挂牌公司,不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督促英妮股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英妮股份尚未披露上述公告。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示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给予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0】954 号)。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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