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1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中艺股份原定于2023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因中艺股份控股子公司南京中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尚未提供部分审计基础资料,导致审计报告不能及时完成,公司预计无法
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公司预计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不晚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中艺股份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针对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充分揭示被停牌甚至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并发布本风险提示公告。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风险事项进展,督导公司积极开展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公告编号:2023-011
公司联系人:陈兰兰,联系电话:13813952120;邮箱:380062297@qq.com。
主 办 券 商 联 系 人 : 唐 金 凤 ; 联 系 电 话 : 13770617126 ; 邮 箱 :
tangjf@dxzq.net.cn。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东兴证券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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