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7690 证券简称:中艺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南京市中艺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10: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690 中艺股份 2024 年 5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南京)律师事务所印凤梅、陈文律师。
(七)会议地点
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及 2024 年度工作计划。
(二)审议《关于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23 年度工作情况及 2024 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议《关于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四)审议《关于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关于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经研究决定:2023年度拟定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关于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予以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2)、《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3)。
(七)审议《关于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议案》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议,包
括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苏亚审〔2024〕694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八)审议《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公司拟继续聘请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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