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东兴证券
关于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兴证券作为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事前审核年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审计机构对 2023 年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 是
审计意见
2 生产经营 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的三分之一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审计机构对 2023 年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2022 年度因中艺股份公司丧失对控股子公司南京中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的控制,自 2022 年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中艺股份公司管理层把科技公司股权及其相应的减值准备作为一项长期资产管理。中艺股份公司将所持有的科技公司 51%股权及相应的减值准备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转让前由于中艺股份公司对科技公司失去控制这一事项,审计机构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该项长期资产的会计处理及账面价值是否正确,最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的三分之一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艺股份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6,974,347.56 元,公司股本总额 7,500,000 股,公司的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提交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南京中艺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编号:2024-008)。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1、审计机构对 2023 年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因审计机构无法就中艺股份公司对科技公司失去控制这一事项,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该项长期资产的会计处理及账面价值是否正确,审计机构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相关事项不会对中艺股份持续经营能力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2、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的三分之一
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如果公司经营状况不能好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中艺股份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其信息披露义务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已就公司风险事项发布主办券商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艺股份已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出具了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相关情况,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并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东兴证券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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