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0
证券代码:837694 证券简称:太和华美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太和华美(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远程通讯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 9:00-12: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694 太和华美 2023 年 5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的北京华允律师事务所李毅、刘彩玉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运作,积极开展工作,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依据公司的董事会规则和相关制度开展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公司董事会,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三)审议《关于<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50316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反映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四)审议《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的财务决算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主营业务
分析等,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研究,董事会提议不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进行分配。
(六)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总结 2022 年经营情况和分析 2022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开拓情况,制定了公司《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弥补亏损 45,743,237.37 元,占实收股本
24,233,600.00 元的比例为 188.76%,已超三分之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8)。
(八)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详见公司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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