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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30 15:48:21 股吧网页版
太和华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30


公告编号:2023-032

证券代码:837694 证券简称:太和华美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太和华美(浙江)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8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哲先生
6. 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向银行贷款并委托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议案内容:

(1)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3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金额及利率最终以银行实际核准为准),并委托北京

公告编号:2023-032

亦庄国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三环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金额及利率最终以银行实际核准为准),并委托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太和华美(浙江)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杨哲、王琳琳、吴飙为上述两笔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反担保,属于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因此关联董事可不用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太和华美(浙江)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太和华美(浙江)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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