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0
证券代码:837695 证券简称:航天汇智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航天正通汇智(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
定及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航天正通汇智(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航天正通汇智(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航天正通汇智(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方是指公司的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
上述情形之一的;
6、中国证监会、全国股份公司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与上述第(二)项所列法人或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
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长、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二)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是指:
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挂牌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上述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上述
情形之一的;
6、中国证监会、全国股份公司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本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第五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方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存
在以下交易或往来的,即视为关联人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十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二)销售产品、商品;
(十三)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四)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五)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十六)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十七)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关联交易应当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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