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0
证券代码:837695 证券简称:航天汇智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航天正通汇智(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
定及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航天正通汇智(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航天正通汇智(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实现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供公司的内在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航天正通汇智(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投资者之间的
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误导。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目的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2、合法、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郑群监管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3、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5、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的,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6、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1、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了解、认同、接受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建立一个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平台,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为公司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融资环境,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3、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高公司的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4、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和公司价值观。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机构和工作对象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事务。
第八条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人员为公司对外发言人。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员工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1、投资者(包括在册的投资者和潜在的投资者);
2、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3、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4、监管部门等相关机构。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第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
1、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2、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3、公司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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