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关于对武汉中移信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发表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关于对武汉中移信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发表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众会字(2024)第 04243 号
武汉中移信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武汉中移信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移信联公司)的财
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
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出具了众
会字(2024)第 04239 号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我们的审计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
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我们对出具上述审计意见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 2.2 所述,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
移信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895,719.83 元,净资产为 743,485.25 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中移信联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重要性水平
中移信联公司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实体,我们选取营业收入作为集团重要性水平的计算基准。依据收入总额的 2%确定集团层面整体的计划重要水平为 16,042.41 元。
三、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中移信联公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移信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895,719.83
元,净资产为 743,485.25 元。中移信联公司管理层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利用所有可获得的信息评价了持续经营能力,并认为运用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管理层已在财务报表附注 2.2 中充分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针对这些事项或情况的应对计划,己清楚披露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依据我们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证据,我们认为中移信联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详细依据
中移信联公司采取优化业务结构、整合其他销售渠道、拓展 5G 市场业务和银行呼叫中
心服务项目,与具有良好协同效应的同行业其他企业或盈利能力较强的企业进行适当合作等多种方式,提升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并推动新项目的规模化运营,以达到降本增效,保障业务持续经营。
五、涉及事项是否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我们认为“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所涉及的事项不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中移信联公司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且财务报表附注中已对重大不确定性作出充分披露。基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1 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的规定,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是适当的。
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影响。
七、上期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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