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30
西南证券
关于北京弘视际影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西南证券作为北京弘视际影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公司治理 其他(未能规范履行审议程序) 否
2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披露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补
发)(公告编号 2023-021)以及主办券商与弘视际实控人、董事长郑克洪的访
谈,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将 2000 万元的债权投资入股河南
元视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元视际”),参与其日常运营与影视制作,本次投资占河南元视际股本总额的 12.5%。经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南证券发现该笔对外投资于2023年12月7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未及时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
经查询弘视际 2017 年-2022 年披露的定期报告并访谈实际控制人郑克洪,
实际控制人确认河南元视际与弘视际原受同一方最终控制,即实际控制人均为弘视际目前的董事长兼总经理郑克洪。经查询天眼查,河南元视际目前的法定代表
人覃晶、监事王孟敬均为弘视际的监事(其中覃晶已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辞职),
因此,本次对外投资可判定为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该笔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并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已构成《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
指引》第二十四条规定第(三)中“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违规情形。
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弘视际提供的《公司债权转让协议》及《债权转股权协议书》,本次对河南元视际对外投资采取债权转股权的方式,相关 2000 万债权由以前年度对河南元视际转让剧本版权应收约 1580 万元、以及对浚县外商局 300 万元和浚县子贡文件 120 万元债权转让构成。经核查形成债权的相关合同,具体的债权构成为:(1)2019 年公司与河南元视际签署了《电视剧剧本版权转让及拍摄地邀约合同书-破绽》、《电视剧剧本版权转让约定书-完美定制》,收入共计 10,377,358.49元,占公司 2019 年度营业收入(经审计)的比例为 51.35%;2020 年公司与河南元视际签署了《电视剧剧本版权转让约定书-《潜能者档案》,收入共计5,849,056.60 元,占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经审计)的比例为 39.49%;2022年公司与河南元视际签署了《电视剧剧本版权转让约定书-第一公民》,收入共计 8,018,867.92,占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经审计)的比例为 85.72%。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河南元视际的欠款余额为 15,855,650 元。(2)2015 年公
司与浚县外商局签署了《浚县国际影视城项目服务设计合同书》,合同金额为
18,000,000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浚县外商局的欠款余额为 3,000,000
元。(3)2017 年公司与浚县子贡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电视剧播映权转让合同-大汉口》、《电视剧播映权转让合同-西风烈》,收入共计 16,037,735.85
元,占公司 2017 年度营业收入(经审计)的比例为 44.85%。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浚县子贡文化的欠款余额为 1,210,000 元。经查询公司提供的 2016 年
-2022 年审计报告、交易方打款记录以及 2016 年-2022 年应收账款明细:以上发生金额均已经审计并在当年年报中有相应体现。
根据弘视际提供的《公司债权转让协议》,“公司与浚县外商局、浚县子贡文化间共计 420 元的债务同意由弘视际作为股权,转为对河南元视际的投资款,原债权、债务关系解除,债权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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