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3
西南证券
关于北京弘视际影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西南证券作为北京弘视际影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是
2 生产经营 其他(以前年度对外投资款项回收风险)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根据弘视际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合计为 60,601,850 元,账面价值为 18,575,350 元。其中应收 2021 年
度第一大客户材谷金带(湖北)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2,220,000 元、应
收 2023 年度第一大客户北京弘视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7,723,000 元、应收 2020
年度第二大客户河南淼水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5,900,000 元、应收 2021 年第二大客户河南花样年华影视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5,600,000 元、应收 2019 年第二大客户河南浮丘商贸有限公司 4,300,000 元。公司应收款项存在大量逾期未收回的情况,存在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以前年度对外投资款项回收风险
公司(甲方)于 2017 年与浚县梦黎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签订联合办学投资协议,乙方按协议约定每年支付给甲方不低于 50 万元的投资收益并
保证四年内(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甲方可收回全部投资成本。公司于 2021
年签订延期及补充协议,将原合同的回收期延长两年。该补充协议现已到期,报告期内公司尚未收到投资收益。根据 2024 年半年度报告附注显示“公司将与乙
方在 2024 年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甲方可收回全部投资成本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主办券商已催促企业尽快办理协议续签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截止本公告出具日,企业尚未续签补充协议。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河南弘视际(乙方)与河南星光之城置业有限公司(甲方)于 2020 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投资 1.2 亿元开发《运河文化传承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周期约为两年。该合作协议现已到期,报告期内公司尚未收到投资收益。根据 2024 年半年度报告附注显示“子公司将在 2024 年与河南星光之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主办券商已催促企业尽快办理协议续签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截止本公告出具日,企业尚未续签补充协议。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应收款项存在大量逾期未收回的情况,长时间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要求公司依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及规范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四、 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弘视际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西南证券
2024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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