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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8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博鹏北科节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恒泰长财证券作为北京博鹏北科节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停产、主要业务陷入停顿 是
2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3 其他 其他(被强制终止挂牌及停牌风险) 是
4 其他 其他(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是
5 其他 其他(股权代持) 否
6 其他 其他(资金占用)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主营业务陷入停顿
根据北京博鹏北科节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博鹏”或“公司”)
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营业收入均为 0,公司
目前业务处于停滞状态。
2、重大亏损
ST 博鹏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列示,2021 年度,ST
博鹏经审计的 2021 年度净利润为-183.56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ST
博鹏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1,445.27 万元,未弥补亏损占实收股本 1,600.00万元的 90.33%。
3、被强制终止挂牌及停牌风险
公司 2020 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中兴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披露
了《2021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兴华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公司股票将在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的次一交易日停牌。
4、2021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2021 年公司财务报表被中兴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2)第 012024 号)。审计报告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的内容如下: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博鹏环保公司 2021 年发生净亏损
1,835,557.08 元;且于 2016 年度至今,博鹏环保公司持续亏损,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博鹏环保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14,452,687.94 元,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 16,000,000.00 元的二分之一。这种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博鹏环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财务报表对这一事项并未作出充分披露。我们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博鹏环保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二)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博鹏环保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6,357,824.10 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 104.25%,账面坏账准备余额 5,347,326.99元。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我们无法实施我们认为必要的函证程序,我们也未能通过执行替代程序以确认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是否存在、形成的商业实质、是否存在关联资金占用、收回的可能性以及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的充分性和完整性。
(三)博鹏环保公司 2018 年预付廊坊市玖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50.00 万元
技术服务费。2019 年廊坊市玖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涉及多项诉讼。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
150.00 万元合同依旧未执行,即使博鹏环保公司将该笔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对应的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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