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09
公告编号:2022-033
证券代码:837716 证券简称:ST博鹏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北京博鹏北科节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代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的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博鹏北科节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公司存在股权代持情况未及时披露,现就相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股份代持的基本情况
2017年11月,股东周春林将持有公司2,200,000股股份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1.0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孙微,股东杨刚将持有公司1,800,000股股份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1.0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孙微,转让后孙微持有公司4,0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5.00%。前述孙微所持股份系代孙微当时所任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海兵持有。
二、股份代持解除情况
因董海兵涉及集资诈骗案,已被判处承担刑事责任,目前无法联系上其本人,股权代持情况无法还原。
三、上述事项未能充分披露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股权代持事项未充分披露,主要原因是:由于认识上的不足,导致周春林、杨刚及相关人员未向主办券商、律师等中介机构告知相关情况。公司在主办券商的督促下已对涉事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相关人员想办法尽快完成股权代持整改并认真学习及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
公告编号:2022-033
因公司股权代持未及时披露,2022年6月7日北京证监局向公司出具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四、改进措施
公司对于上述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及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类似错误再次发生,保证公司信披露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特此公告。
北京博鹏北科节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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