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4
公告编号:2021-022
证券代码:837719 证券简称:德龙环境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时
任董事会秘书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
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8 月 20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2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北二环路 5699 号大学科技园研发中心主楼 21 层。
黄德喜,时任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李威,时任董事会秘书,现已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一职。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黄德喜、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李威未能
公告编号:2021-022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挂牌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止 2021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能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黄德喜、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李威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1.4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地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6.2 条、6.3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
条、六十八条、六十九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地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黄德喜公开谴责地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李威采取出示警示函地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未限制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未涉及罚款,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公告编号:2021-022
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我公司在此向投资者表示歉意,今后将更加充分地重视定期报告披露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整改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并立即进行整改。公司已经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培训,督促公司管理层,积极履行披露义务。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296 号
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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