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14 15:33:08 股吧网页版
自然盛景:关于变更见证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4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37726 证券简称:自然盛景 主办券商:红塔证券

泉州自然盛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见证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泉州自然盛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原定为北京安杰世泽(深圳)律师事务所,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泉州自然盛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由于合作关系调整,经公司管理层决定,公司更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事务所为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见证律师事务所不属于公司章程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无需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此次变更对股东大会召开的影响

此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的变更不会对股东大会的见证工作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泉州自然盛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