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8-18
关于对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20】第 402 号
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永乐文化)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经营风险及偿债能力
你公司主营业务为文化娱乐产业的演出运营、投资与服务,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 6.56 亿元,较上期下降 20.88%。你公司解释收入变动较大的原因系 2019 年下半年国内大型政治活动影响,演出项目延期,导致预售票无法确认收入。
同时,你公司披露因 2020 年新冠疫情影响,截至年度报告披露日你公司尚未实现有效复工,演出项目等尚未恢复。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要,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波、王仞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23,699,9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01%。截至报告期末,你公
司短期借款 1.5 亿元,应付账款 1.37 亿元,其他应付款 3.76 亿元,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9 亿元,货币资金 5,883.02 万元,资产负债率 63.58%。
请你公司:
(1)说明截至目前经营恢复情况及经营计划;
(2)结合筹资情况等,说明上述短期借款及经营性应付款项支付情况,是否存在无法按期支付的情况。
2、关于预付款项
你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余额 868,811,060.74 元,占公司总资产的54%,较上年增长 26%。按账龄列示的 1 年以上预付款项合计
246,148,033.89 元,其中 1 至 2 年 159,871,986.37 元,占比18.40%;
2 至 3 年 72,176,116.45 元,占比 8.31%;3 年以上 14,099,931.07
元,占比 1.62%。
请你公司:
(1)结合业务特点、商业模式、预投资项目情况,说明预付账款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2)补充列示预付款前五名的详细信息(对手方名称、款项性质、账龄、商业背景等),并说明账龄 1 年以上预付款项长期挂账的原因及合理性,疫情对可收回性的影响,是否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9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一部
2020年8月1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