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东吴证券关于海宁乐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吴证券作为海宁乐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海宁乐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众信息”、“公司”)原定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开展年报编制工作,预计公司无
法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之前完成 2023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乐众信息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乐众信息目前为创新层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的规定,创新层挂牌公司未按照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或者未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编制并
披露半年度报告的,将被调出创新层。如乐众信息未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将被调出创新层的风险。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创新层挂牌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转公司将其调整至基础层:(七)未按照全 国股转公司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
或者未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未按期披露的除外。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东吴证券作为乐众信息的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和定期报告事前沟
通了解到,乐众信息预计无法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 2023 年年度报告的
编制与披露工作。主办券商已履行对乐众信息的持续督导义务,提示挂牌公司
如无法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预计将于 2024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
日被强制停牌,若公司未能在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
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风险事项进展,督促公司积极开展 2023 年年度报告
编制和披露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主办券商联系人:向女士
邮箱:xiangqianhui@dwzq.com.cn
挂牌公司联系人:黄燕
联系方式:021-60751932
邮箱:yan.huang@yeezonetech.com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东吴证券
2024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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