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12
江苏冠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9 月 2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海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章程》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自办发行)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本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同期披露的《江苏冠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谢海和谢贵兵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为完成本次股票发行事宜,公司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该协议在各当事方正式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无异议函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谢海和谢贵兵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本次发行的情况,特此约定:公司在册股东对本次发行的股票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谢海和谢贵兵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特针对本次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为保障本次股票发行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董事会:
(1)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制定和实施本次定向发行的具体方案;
(2)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使用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定向发行的申报材料;
(4)办理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涉及的相关工作,签署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5)决定签署、补充、修改、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定向发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发行认购合同、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等法律文件;
(6)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协议;
(7)如出现不可抗力或证券监管部门对定向发行股票的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情况对本次定向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定向发行事宜;
(8)在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的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登记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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