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13
江苏冠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开的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745 冠军科技 2024 年 5 月 1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拟聘请的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贾小健、毕哲琳律师做本次会议的见证。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拟定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2023 年年报及摘要》。
(四)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2023 年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7,110,707.61】 元,2023 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1,454,068.49】元。
公司根据 2024 年企业经营计划,从企业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战略出发,今年不进行利润分配。
因此:公司拟定 2023 年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
公司 2023 年度不分配利润的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审议《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预计由实际控制人谢海为公司提供临时资金拆借、谢海及严雪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详见同日刊登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谢海。
(八)审议《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
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具体签约等事宜。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七);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 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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