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07
公告编号:2023-022
证券代码:837749 证券简称:集和品牌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广州集和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 7 月
中国·广州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 ...... 2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第五章 董事会 ...... 21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0
第七章 监事会 ...... 33
第八章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 35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及审计 ...... 38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 41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2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4
第十三章 附 则 ...... 45
广州集和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州集和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根据《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广州集和品牌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公司在广东省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州集和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中路 92 号 101、20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长期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以经营为中心的创造体系,以品牌基因为根基,打造品牌创新生态圈,帮助更多的企业资本化,帮助已经资本化的品牌生生不息,成为中国品牌整合创新领导,为公司股东谋求最大的利益。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广告制作;包装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平面设计;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知识产权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壹元人民币。
名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证券登记机构监管要求进行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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