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9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宏天信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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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Wuhan Chengdu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Nanjing Haikou Tokyo Hong Kong London New York Los Angeles San Francisco Almaty
目 录
一、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6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6
三、 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6
四、 发行人的设立...... 11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 11
六、 发起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3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14
八、 发行人的业务...... 14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5
十、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5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16
十二、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7
十三、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17
十四、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7
十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18
十六、 发行人的税务...... 18
十七、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19
十八、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19
十九、 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19
二十、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9
二十一、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评价...... 20
二十二、 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20
二十三、 结论意见...... 23
法律意见书
释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述名称分别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宏天 指 北京宏天信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北京宏天信业信息
信业 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上市 指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宏天有限 指 北京宏天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前身
宏天科创 指 北京宏天科创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宏天信创 指 北京宏天信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新疆德睦 指 新疆德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注销
香港宏天 指 Macrosky Information Technology Limited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指 宏天信业及其纳入本次公开发行主体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部
子公司,包括宏天科创、宏天信创、香港宏天
云南空界 指 云南空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GFT 指 Global Fintech Services Limited
中伦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出具的《关于:Macrosky
中国香港法律意见书 指 Information Technology Limited 之法律意见书》及《关于:北
京宏天信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公司)之法律意见
书》的合称
《公司章程》 指 《北京宏天信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京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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