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19
公告编号:2021-007
证券代码:837763 证券简称:ST 大华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否
如是,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
√会计师进场较晚
公司原定于2021年4月28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但由于公司正处于破产重整阶段,公司一直未找到意向的会计事
务所,截至 2021 年 4 月 8 日董事会通过《关于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报审计》的
议案,该议案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临时股东大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召开。导致公
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无法正常完成审计工作。为确保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财务报
告的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公司拟将 2020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延期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1 年 6 月 30 日
(五) 应对措施
1、公司将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报审计》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1-007
2、为确保财务报告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公司正与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协调会计师事务所的进场审计工作进度,做好配合支持工作,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所需的相关资料和凭证,同时敦促会计师事务所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努力促使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尽快完成审计,并做到真实、准确。
二、 风险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0]152 号)等相关规定,若公司
未能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的股票将于 2021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
被停牌。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受到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若公司未能在 2021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1、联系人:彭有苏
2、联系电话:0795-4509698
3、传真:0795-4509698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21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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