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31
公告编号:2021-010
证券代码:837763 证券简称:ST 大华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公司正处于破产重整阶段,会计师进场较晚,导致未能于2021年4月30日前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自2021年5 月6日起被实施停牌,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2021-007)、《股票新增强制停牌事项公告》(2021-009)。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5.1条第
(三)项的规定,挂牌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报且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将按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公司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未能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停牌事项进展
公司因破产事项自2019年1月29日起停牌,2020年4月30日未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股票新增强制停牌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后续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告编号:2021-010
三、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时间
公司如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未能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将于2021年6月30日被终止挂牌。
四、挂牌公司为消除终止挂牌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目前,公司已基本完成2020年年度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年报基础编制工作,审计初稿待审核中。公司将继续加紧推进年报编制及审计相关工作,并按期披露进展公告,后续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推进相关事项进展。
五、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大华新材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彭有苏,电话:0795-4509698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和颖,联系方式:010-69004641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21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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