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07
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代码:837763 证券简称:ST 大华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牌事项变更公告(减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停牌事项变更情形为□停牌事项发生变化□增加停牌事项√减少停牌事项
一、变更前停牌事项概述
(一)当前停牌事项类别
当前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精选层公司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直接申请股票上市
□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存在强制停牌事项,强制停牌的事项内容不属于应当申请停牌事项。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未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未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步披露公告
□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后未能按期实施且未于 R-1 日披露延期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1
√其他,具体内容为:出现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因公司存在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
牌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1 月 29 日起被实施停牌。
(二)当前停牌事项进展
1、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收到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
定书(2019)赣 09 破申 1 号,受理公司破产清算。2019 年 8 月 29 日,江西省
奉新县人民法院出具【(2018)赣 0921 破 2 号】、【(2019)赣 0921 破 1 号】、【(2019)
赣 0921 破 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合并破产清算,并于当日统一指定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为三家公司管理人。
2020 年 6 月 29 日,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赣 0921 破 2 号、
(2019)赣 0921 破 1 号、(2019)赣 0921 破 2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对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截至目前该破产重整事项仍在进行中。
2、公司因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未及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增加强制停牌事项。目前,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披露 2020 年
年度报告,强制停牌事项的情形已解除。
二、停牌事项变更情况
(一)减少的停牌事项类别
减少的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精选层公司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直接申请股票上市
□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
公告编号:2021-021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二)减少的停牌事项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披露了 2020 年年度报告。强制停牌事项的情形已
解除。
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本次停牌事项变更自 2021 年 7 月 8 日起生效。
本公司后续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备查文件目录
《变更停牌事项申请表》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