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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8-25 16:50:34 股吧网页版
ST大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8-25


公告编号:2020-068

证券代码:837763 证券简称:ST 大华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8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8 月 15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毛荣和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2 人。

监事章小玲因请假缺席,未委托其他监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监事会对《2020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

公告编号:2020-068

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规定。

(3)公司 2019 年度报告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监事会成员无法保证半年度报告中的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4)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资料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反对/弃权原因:监事毛荣和、邹英朋提出《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规定,同意披露 2020 年半年度报告,但因 2019 年年报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监事会成员不能保证各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同时,监事会也未发现参与年报资料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20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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