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31
公告编号:2020-071
证券代码:837763 证券简称:ST 大华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股票停牌基本情况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大华,证券
代码:837763)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自停牌以来,
均按时披露了停牌进展公告。
二、停牌事项进展情况
2019 年 4 月 9 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9)赣
09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陈晏和对公司的破
产清算申请,2019 年 4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关于法院受理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2019年8月29日,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出具(2018)赣0921破
公告编号:2020-071
2号、(2019)赣0921破1号、(2019)赣0921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合并破产清算,并于当日统一指定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为三家公司管理人,2019年9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关联公司被破产清算管理人申请合并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
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9年10月11日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2019年10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
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
整案件信息网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2020 年 6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2020 年 6 月 29 日,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赣 0921
破 2 号、(2019)赣 0921 破 1 号、(2019)赣 0921 破 2 号之二《民
事裁定书》,裁定:“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对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
重整”,2020 年 6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关于法院受理公司破产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2020 年 9 月 7 日,公司管理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公告编号:2020-071
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了《关于合并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2020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
赣 0921 破 2 号、(2019)赣 0921 破 1 号、(2019)赣 0921 破 2 号
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延期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三、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破产重整事项仍在进行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推进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