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8
关于对中山爱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
尤振专审字[2024]第 0212 号
关于对中山爱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尤振专审字[2024]第0212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中山爱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爱科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6 月 26日出具了尤振审字[2024]第 0409 号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中山爱科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1,556,300.93 元,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811,226.71 元、
-2,926,527.55 元、 -2,496,649.08 元、-4,278,033.10 元和-2,527,455.71 元,连续
五年净利润为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余额为
-15,958,727.45 元,公司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00.00 元,所有者权益为-1,453,341.82 元,净资产为负数。上述情形影响持续经营能力,中山爱科公司存在可能导致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所述,中山爱科公司披露了公司可能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以及管理层计划通过多项举措来改善经营状况;但中山爱科公司暂未公开披露这些举措的具体执行方案和实施时间表,我们仍存在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的疑虑。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二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未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恰当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
中山爱科公司己在财务报表附注“三、(二)持续经营”中披露了公司可能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以及管理层计划通过多项举措来改善经营状况,但公司并未充分披露这些改善措施的具体方案和实施时间表,这些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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